2009年5月7日
规范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辅导培训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全面提高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对招标采购从业队伍的职业培训,规范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辅导培训的总体要求
按照招标采购的职业特点和要求,培养和提高招标采购从业人员认真负责、客观科学、公正诚信、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规范招标采购职业行为,提高招标采购职业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服务招标采购行业,提高招标采购人员素质为宗旨,以引导鼓励为主,参加培训自愿,培训质量第一,社会效益优先,培训收费合理为指导原则。
严格按照《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的要求,注重培养招标采购人员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分析、判断、解决招标采购实际问题和组织实施招标采购活动全过程的专业能力水平。招标师考试辅导培训教材推荐使用全国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教材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教材或其网络培训视屏教材。培训科目为:《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实务》、《招标采购案例分析》。
培训方式采用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相结合,学员可以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两种方式结合接受培训,培训机构应给予正确引导。网络培训由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另行统一部署,并于5月下旬在协会网站公布网络培训方案。
二、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
为了保证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培训质量,从事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的培训机构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条件和培训资格、业绩。
2、拥有与招标采购专业培训科目相符的师资力量,每个培训科目至少拥有2个专职或外聘的培训辅导教员。辅导教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大学供职的辅导教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的讲师以上职称,其他辅导教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且应具有与培训科目相关的5年以上教学或从业经历,并经过中国招标投标协会集中培训,取得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教员证书。
3、拥有2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或自有资金,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拥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协会类社团组织可以不受资金条件的限制。
4、具有满足100人以上培训要求的教学场所,以及性能良好的计算机网络、照明、通风、消防、音响、投影、课桌椅等设施。
培训机构如果仅仅从事网络培训的组织和辅导,只要具备独立法人条件,并具有符合上述第2项条件的2名辅导教员即可。
三、推荐培训机构的申请
具有上述条件,并有意申请成为从事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的推荐培训机构(含面授培训或网络培训),可以通过省市招标投标协会向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提出申请,尚未成立招标投标协会者,可以直接提出申请。申请推荐培训机构的材料应经省市发展改革委的招标投标指导部门核实同意,并应在2009年5月20日之前向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提交。各省市申请的培训机构应控制在1-2个。中央有关行业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所属的培训机构及其他特殊情况也可以直接向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提出申请。
申请推荐培训机构应分别按照上述第二点的面授培训方式或网络培训方式的条件,选择递交以下相应的申请材料:
1、《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培训机构申请表》(一式二份)
2、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培训资格和注册资金证明文件;
3、自有或外聘培训教师的从业简历及资格证明文件;
4、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和培训业绩说明;
5、如采用联合培训的合作培训协议书。
四、培训机构的审核和推荐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专家审核和评价申请推荐培训机构的条件,并考虑省市或行业合理分布的需要,按照每个省市或行业择优选择1-2个培训机构向社会推荐公布:“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辅导推荐培训机构”,有效期暂定一年。同时,推荐的培训机构应向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提交规范培训的“责任承诺书”。推荐的培训机构原则按区域或行业领域划分培训范围。
五、培训工作的指导
招标师考试辅导的推荐培训机构应坚持诚信守法,服务招标行业,培育职业人才,提高职业素质,规范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接受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的自律指导。
1、培训机构应在培训招生通知和正式开班前,将培训方式、工作计划、培训内容、时间、课时、授课教员、培训收费等如实告知参加培训的学员。
培训收费应该按照培训方式、内容、课时、资料和培训规模、培训设施条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尽可能减轻学员负担的原则合理核定,禁止向学员乱收费。对于同时选择面授和网络二种方式相结合的培训学员,其二种培训收费均应在原标准基础上适当降低。
2、培训机构既要对辅导培训内容、方式、时间、效果及参加培训的学员建立完整的记录档案,也要对培训教员的能力水平实行考核管理,并做好各项培训教务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3、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将对推荐培训机构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并采用学员、社会和协会共同评价的方式对培训机构实行考核,考核评价不合格者,即注销招标师考试辅导培训机构推荐名单。
有关单位、人员如发现推荐培训机构不具备相应条件,或向其它机构、个人转让分包培训项目,或培训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或发生虚假误导、欺骗学员、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应该向有关政府部门和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反映,一经查实,即注销招标师考试辅导培训机构推荐名单。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联 系 人: 陈 琦
联系电话:88653335 88653341
联系邮箱:CTBA2005@163.COM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二○○九年五月七日